有不少章友在让售章时都喜欢用快递费到付。我个人认为对买方来说这并不方便,其理由如下:
1、到付的快递费用个人估计要比让售者付费要多几元,这就增加了买者的进货成本;
2、实物送到时买者不一定就在收货地址,如让其他人代为付款和收货,代收人手中不一定就有钱,这就要让快递公司的送货人再送一次;
3、如是经常让售的,一定和其信任的快递公司有长年友好的合作关系,快递费上估计也能优惠点,这就减少了点购买者的进货成本;
4、让售者将快递费包含在成交总价内,如是在淘宝网上完成交易,购买者在收到实物后就及时确认收货,款很快就会到了让售者的银行卡上的。
综合以上四点理由,我个人建议让售者还是将快递费包含在成交总价中为好。章友们你们认为我的建议对吗?